电能质量治理设备的容量确定原则
一、 无功补偿设备的选型原则
目前配备无功补偿设备,比如TSC,对于新规划的用电项目,无功补偿容量一般根据变压器容量确定,通常定为变压器容量的30%。对于已经使用的用电项目,追加无功补偿设备时,可以按上述原则配备变压器容量的30%,也可以根据实测的无功功率进行配备。
二、 有源滤波设备的容量选型原则
由于APF(有源电力滤波器)的使用尚不普遍,目前大多是对已经投运的用电项目根据实测数据进行容量配备。比如某处负荷最大电流约500A,最大谐波畸变率约15%,500×15%=75A,那么可以配备一台75A的APF。而通常在选择容量时,根据实测结果还要考虑10%~15%的裕量,比如75×1.15=86.25A,那么可以选择100A容量的APF,或者仍选择75A的,但谐波治理效果稍微差些,这样可以给用户节约投资。
如果有新规划的用电项目需要配备APF,那么必须了解清楚未来的负荷主要是哪些设备、容量多大,APF厂家会充分考虑这些设备的特性,估算出其谐波含量,配备合适容量的APF。
2014年8月11日 00:00
ꄘ0